嫌棄

  

解釋:

「嫌棄」的意思是對某人或某事感到不滿或不喜歡,甚至有些厭惡的感覺。

例句:

1. 小明嫌棄自己的午餐,因為他不喜歡吃蔬菜。
2. 小芳嫌棄她的新鞋子,因為它們不夠漂亮。
3. 小華嫌棄他的新老師,因為他覺得老師太嚴格了。


包含「嫌棄」的試卷:


憎惡

「憎惡」是指對某人或某事物感到極度的厭惡、憎恨和反感。這種情感通常是由於對方的行為、態度、性格或價值觀等方面與自己的期望或價值觀相違背而產生的。憎惡可以導致情緒上的不安、煩惱和痛苦,也可能導致行為上的敵對和攻擊。在道德和宗教上,憎惡被視為一種負面的情感,應該盡量避免和克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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